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沈农大发〔2015〕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我校引进并签订协议的高层次人才(从协议签订至今满5年和10年以上人才)。
二、考核程序
(一)符合考核条件的我校高层次人才个人填报《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业绩汇总表》,汇同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填报业绩须是协议签订满5年和10年依托我校所取得的成果)
(二)符合考核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进行考核,结合年度业绩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等级,汇总材料后提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后备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高层次人才下一年度待遇是否继续发放的依据。
三、报送要求
(一)个人填报:
《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业绩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将表内填报的业绩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引进人才结合PPT演示文稿向所在学院进行汇报,PPT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工作业绩、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存在的困难等。汇报时间15分钟。
(二)学院汇总考核:
各二级学院审核填报内容,并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进行考核。由办公室主任将带有学院考核意见的个人考核表、支撑材料、PPT演示文稿及学院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于4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宁宁
联系电话:024-88764029
邮箱:znn@syau.edu.cn。
附件:1.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
2.沈阳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业绩汇总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