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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五一”劳动节(春假)假期安排的通知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以及学校校历安排,2024年“五一”劳动节(春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按照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校历执行。课程安排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执行。

二、全校师生要充分利用春假做好春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引导师生深入家乡、农村、农场、农业园区结合所学专业开展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保持联络畅通,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预案,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坚决杜绝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五一”劳动节(春假)后上班、上课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后勤维修服务热线:88487106

公安处值班室电话:88487110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8487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