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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研究生缴纳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关于研究生缴纳2019-2020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缴费工作管理,保证缴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018级、2017级 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缴费方式

缴费学生将应缴款项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卡(交费卡),学校委托银行进行代扣。

三、缴费截止时间

2019624日(星期一)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标准:学费为就读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为目前住宿标准。

(二)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前必须按照学籍电子注册规定内容, 足额缴纳当年应缴各项费用后方能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培养费等各项费用或者不符合其他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暂缓缴费。

(四)建行卡丢失、损坏的同学,请在扣款前及时到财务处综合管理科(服务中心裙楼219室)变更新卡号。

(五)请缴费同学务必于623日前完成存款,且卡中留有余额,否则扣款不成功。

(六)交费事宜请咨询财务处综合管理科(服务中心裙楼219  联系电话:88487068)。

 

财务处

20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