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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的补充规定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与发放办法》中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规定,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的、品德优良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奖励标准和申报条件,以学校标准严格执行。

按照学校要求,除了一等奖进行差额评审外,其他奖项按照评定条件等额评审。一等奖学金除了推荐免试研究生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一年级硕士生均有评选资格。因差额评选,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工程学院在学校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基础上拟定此补充规定:

我院学硕分机械设计及理论、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装备工程技术、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四个专业;专硕分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工程两个专业。

依据学校校长奖学金名额分配办法,首先依据所报考的学位类型的入学人数比例来分配名额,其次在不同类型中按学科人数比例分配名额,不足1个名额按差额评选。在差额评选中,首先在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情况下,比较初试全国统考科目总分,分高者优先;总分相同者业务课总分高者优先,业务课分数相同者外语分数高者优先。在专业课考试科目不同条件下,按照全国统考公共课总分先后为序,总分相同者外语分数高者优先。

工程学院

2017117